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7

117.圣言一旦写就

117.圣言一旦写就,就能为所有后世子孙保存下来,从而保存成千上万年;并且众所周知,它已经被如此保存下来了。

属天的奥秘 #9430

9430.“云彩遮盖

9430.“云彩遮盖山”表圣言的最低层,因此相比之下,它是模糊的。这从“云彩”的含义清楚可知,“云彩”是指圣言的最低层,或圣言的字义(参看创世记18序言,4060, 4391, 5922, 6343e, 6752, 8106, 8443, 8781节)。这层意义之所以被称为“云彩”,是因为相对于内义,它处于模糊之中;事实上,内义住在天堂之光中。外在意义或字义处于模糊之中,就像云彩,是因为它面向在世上的人;而内在意义或内义则面向进入天堂的人。不过,要知道,当一个人在世上时,他若在信仰和生活上处于教会的纯正教义,就会同时处于圣言的内义。因为那时,圣言的内义通过这些教义不仅铭刻在他的理解力上,还铭刻在他的意愿上;通过信仰铭刻在他的理解力上,通过生活铭刻在他的意愿上。当这种人进入天堂时,他只照圣言的内在意义来理解圣言,不再知道圣言的任何外在意义;那时,这外在意义在他看来,就像一片云,吸收或吞没它所接受的光线。
  如前所述,现在此人照圣言的内在意义,而不是照其外在意义来理解圣言。这是因为主用与世人同在的神之真理,也就是圣言来教导所有在天上的人。原因在于,世人生活在秩序的最低层,内层的一切事物都终止于最低层。最低层可以说是内层事物的支撑,内层事物矗立在它上面并停靠于其上。文字上的圣言是在秩序最低层上的神性真理;就像属世和感官层在与神性真理同在的教会成员里面是秩序的最低层一样。内层事物终止并停靠于这最低层,如同终止并停靠于圣言的最低层。这一切就像一座房子和它的地基。房子本身是天堂,天堂的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内在意义上的圣言;而地基则是世界,世界的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外在意义上的圣言。正如房子立在它的地基上,天堂也立在教会上;因此,天上的神性真理立在地上的神性真理上。因为通过圣言,有一个持续的联系从主经由天堂一直降到世人那里。这就是为何主总是规定地上必有一个教会,好叫神性真理能在那里存在于它的最低层。这是迄今为止谁也不知道的一个奥秘,前面(9357, 9360节)所引用的内容暗示了这个奥秘。因此,要让所有人都谨防以任何方式伤害圣言;因为伤害它就是伤害神性本身。
  

属天的奥秘 #2658

2658.“因为这婢

2658.“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这从“继承产业”、“婢女的儿子”和“我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继承产业”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稍后会解释);“婢女的儿子”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参看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是指真理(即“我的儿子”)和良善(即“以撒”)方面的神性理性(参看2623, 2630节)。“以撒”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这一点从“笑”的含义明显可知,以撒因笑得名,“笑”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或真理之良善(可参看21:6-7;2640, 2641, 2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神性是生命本身,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
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或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此被称为“儿子”的,是神性人身或人性(1729, 2159, 2628节)。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但人并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可参看2021节等)。由此明显可知,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都被逐出了。这就是“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继承或承受”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当论及人时,“继承或承受”是指拥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而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是主的,故被称为祂的“继承(或承受)者”和“儿女”。
在旧约圣言中,“继承或承受”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得以为业”(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继承或承受(为业)”(inherit)。在原文,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在本节,“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得以为业”的词,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或承受)者和所有者,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1:33, 37, 38; 马可福音12:7; 路加福音20:14);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得以为业”和“继承或承受(为业)”表示从主接受生命,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25:34;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生命”(如马太福音18:8-9; 19:17; 约翰福音3:36; 5:24, 29),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凡接受主生命的人,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以赛亚书:
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摩西五经:
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出埃及记6:8)
从字义上看,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但从内义上看,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代表主,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换句话说,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马太福音(8:11)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因为在天堂,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就像知道“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什么一样。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1585, 1607, 1866节),也简单地被称为“地”(1413, 1607, 1733, 2571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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